2011/05/05

回覆住戶有關社區車速及路邊停車管理問題

管委會一直在督促警衛要管控社區速限及路邊停車, 人行道停車等問題, 但是我替警衛講個公道話,
他們要管控住戶實在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你可以從留言欄看到一些住戶的心態, 付錢的住戶是老闆, 警衛是服務住戶, 怎麼可以管住戶; 動不動就嚷嚷要換物業管理公司.
舉個例子, 有住戶裝潢施工到晚上8,9點,下面住戶被吵得受不了, 去到裝潢戶制止, 見到住戶本人大剌剌在現場, 一堆理由,也無可奈何.
幸好絕大多數的住戶是自愛理性的, 才能有如此祥和整齊的社區,也要靠住戶的自我約束,才能達到多數住戶的要求.
警衛主要能夠管制外來的工人, 嚇阻外人入侵,抓抓蛇、野狗、野貓; 對住戶的行為也是很為難的懇求而已.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若更換物業公司能換來良性競爭而不是老大心態不是更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