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7

重要通告

二期二區芳鄰大家好:
     大陸建設知會所有住戶該公司除青擘特區
尚在興建外,其他特區皆已完工,在二期三區、
四季特區陸續成立管委會之後,其公司派駐青山
鎮之各單位將陸續撤出。因此許多我們過去視為
當然的現象,所有芳鄰不曾留意,或未曾在意的
問題與隱憂將陸續浮現。譬如會館的營運及所有
公共財的接收與維護……等。
     大陸建設自100228日撤出休閒會館
經營,到8月與各區管委會簽立協議書共同經營
管理,在3月~8月會館停止營運的空窗期,造成
有運動習慣的住戶很多不便,並連帶影響本區住戶
生活品質與房價,這是因為在1002月以前大家
未曾做好準備,接收會館的營運工作,所以才有些
許的瑕疵,但會館的瑕疵並不影響日常生活,可是
未來所有公共財(道路、污水處理廠……)的接收,
不能有任何的空窗期,否則將大大影響本區居民的
生活品質,我們必須先做好先期的準備動作。因此
為因應大陸建設將12月將陸續遷出本社區,後續
大公相關公共事務勢必將由各區共同組成之聯管會
共同處理。
本人特說明如下:
據了解青山鎮現況:
1、 青山鎮區內道路及公設產權皆為大陸建設所有,
各住戶並無所有權。『說明』:依據各住戶與大陸
建設的買賣契約書(P28)中產權約定載明:『青山
鎮社區規劃之公園、湖泊、道路(包括私設道路)、
污水處理場、自來水加壓站、垃圾暫存場、休閒服
務中心等提供給青山鎮社區住戶使用』,各住戶並
無所有權。
2、 上述設施、設備因使用所產生之維護、管理費用及
稅捐等均由住戶按買賣標的物登記面積與社區建物
總面積比例負擔。此為現行大公管理費的由來。
3、 上述公共資產,大陸建設得『有償』或『無償』處分
予青山鎮社區管理委員會、法人團體、政府機關等:
因處分產生之稅費負擔依處分當時法令處理之。
各位住戶要思考的是青山鎮社區公共資產要選擇捐贈
『政府機關』或選擇『維持現況』:
1、 選擇捐贈『政府機關』:除可免除稅捐及大公維護管
理費,但青山路及各小區的道路勢必對外開放,休閒
會館及各項公共設施等,將難以維持一定品質。
2、 選擇『維持現況』:依現行法律管委會不能持有財產
 所有權,故必須由各區聯合成立『社團法人』以接受
青山鎮所有公共資產,方得以維持不變。如此必將產
生每年全區地價稅、房屋稅、公共資產設備重置費、
會館經營維護費、現有大公管理費(還原不再因協議
產生的七折)及社團法人相關行政費用,此即為『維
持現況』的代價 。對本區而言現行每坪100元仍然
足夠支應所有費用。所有明細將在區分所有權人會議
中詳加說明。

緣此,各區聯合成立『社團法人』宗旨在接收青山鎮
全區公共資產,社團法人成立後,各區管委會的主體
架構並未改變,青山鎮的公共事務仍由聯合管委會主
導與現況相符。
為配合成立『新北市青山鎮社區環境發展促進會』在
本區行使同意權,於12月第五次管委會會議討論,
將第三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時程提前,預定於101
318日召開。

此攸關各位住戶權益,專此通知,屆時務請撥冗親自
參與大會。謝謝!
並祝大家  新年快樂 身體健康
青山鎮二期管委會主委   陳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