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8/27

意見回應


意見回應:
1、 本屆委員在6/29所開住戶所有權人大會選出,
8/1日正式接任,且大多數為新任委員,鑑於增建
問題紛紛擾擾,才提出說明,希望大家瞭解原委,
並以正面態度解決問題。
委員們為榮譽無給職,處理事務當以社區利益為目的
,做得好壞,見仁見智,而且剛上任未滿月,就被質
疑為所欲為,似乎有欠公平,希望管委會為社區努力
可以得到支持。如果有處理不當或任何建議,非常
歡迎提供寶貴意見。
2、 匿名1提到「現在就是管委會定了規定不讓我們自行
    增建,以至於紛爭不斷,我們要蓋就鄰居自行協調
   ,被檢舉我們自行負責。
依照建審準則,所有的增建不論藍天、綠水和向陽均
需取得鄰戶同意,且符合修建規定,管委會才會核可。
唯一不同在於向陽特區專有部分及約定專用部分
之使用,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為之且依符合
法令規定之方式使用,且因住戶非所有權人,未開放
申請增建 。二期管委會為維護所有區分所有權人之
權益,才會提出比照一期一區及靜園區模式辦理。
所有外觀改變之修建,應先取得該區區分所有權人
同意書後(即無侵權行為),再根據管委會規章提出
申請。並請向陽區委員檢視目前相關規定,提出
修改提案。
3、 對於匿名2反應問題,經查詢服務中心表示:該2
均依照規定取得鄰戶同意及管委會核可,且所有住戶
審案件,均依照管委會流程取得核可,方可施做,
無關住戶是否擔任委員。
青山鎮二期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