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 依公寓大廈管理辦法, 改為戶數作為代表權比例,費用依樓板面積分擔.
2. 大公設施修繕及休閒會館 經營:
2. 大公設施修繕及休閒會館 經營:
提議 在青山鎮全部開發完成並交屋完畢後,再行交接大公設施及休閒會館之經營;現今大陸建設應繼續維護大公設施及經營休閒會館至交接完成.
大公不再討論修繕費用事宜.
3. 社巴路線:
1期與2期路線分開的方案進行,並測試按燈叫車的設計.
4. 2011年活動 $1,020,000. 及 青山季刊 $1,000,000. 預算,全部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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