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30

2011/3月大公會議記錄


      會 議 記 錄             記錄分送日期2011/03/
壹、會議名稱青山鎮社區聯合管理委員籌備會會議
貳、會議時間:二0一一 年 三 月 十六 日【星期三】 19時00分
叁、會議地點:青山鎮社區休閒會館三樓【文化視聽中心】
肆、    二期一區  主任委員 陳惠芳 小姐
伍、    :大公主任 萬永旭
陸、出席人員
青山鎮一期一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劉超倫  先生
青山鎮二期一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惠芳 小姐 
青山鎮一期二區環山特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劉素卿 小姐
青山鎮靜園特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林耀宗 先生
青山鎮青水特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青山鎮環湖特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張萍萍  小姐
青山鎮凌雲特區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淑芳  小姐
青山鎮園林區管理委員會                       未派員出席
青山鎮二期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陳文澤 先生
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售後服務部    組  長    王建和 先生
                   專  員    伍肇強 先生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康橋實驗高級中學         未派員出席
列席人員:一期一區              杜元超先生、張明華小姐
園林區                徐鈞  先生
天鷹保全股份有限公司  齊建中隊長
青山鎮服務中心        王俊智經理、李傳恩主任、陶蜀台主任
蔡松欽主任、歐子嫻主任、屠新民主任
何超倫主任、許容綺主任、章昇林主任
                      行政張鳳蓮、機電組長鄧清揚
記錄分送:青山鎮一期一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二期一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
一期二區環山特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靜園特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環湖特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青水特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凌雲特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園林區管理委員會、青山鎮二期管理委員會、大陸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售後服務部、康橋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康橋實驗高級中學
柒、主席宣佈開會及致詞︰
  感謝各位委員撥冗參加本次會議,為提昇議案討論效率,會議開始,首先
報告,會議前康橋學校來函提及事項﹙康橋函文字號︰康橋一00總字第0521號,呈委員傳閱﹚。

建議事項︰
環山區主委︰避免造成溝通遲緩及未有效落實,請康橋派員出席聯管會議。
環湖區主委︰基於各項事務牽涉繁複及專業,請大陸建設公司與康橋學校先行
討論後,再交由聯管會小組成員處理。
     論 ︰1.經委員討論共識:現階段大公管理費各區均配合繳交,而康橋學校日前來函提請該校與各區相同暫依建物面積比例繳交,本會亦回函暫時同意其建議,惟該校本次來函竟要求再協商,前後態度不一,本會無法接受,故就對康橋學校負擔部分(即依建物面積比例),建請大陸建設公司發文說明,並依循法律面執行,函文副本同時發交本會。
2.為使會議執行效率順遂,服務中心發文邀請康橋學校派員參與聯管會議,以就相關事項決定討論。
3.關青山鎮社區公設所有權移轉事宜,惠請大陸建設公司於03/23
前函復本會。
前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
1.一期一區綠灣區入口前大公給水管線滲漏事宜。本案經觀察已無滲漏情況,
現場亦已進行回復。另於02/21收迄靜園區主委提供修復案說明本案列討論議案4。
2.有關A8哨歸屬大公事宜。本案於03/04惠請委員及大陸建設公司共同會勘完
成。
3.臺灣觀光巴士﹙社區巴士方案二,二輛車四名駕駛﹚事宜,調整班次行駛路
線公告於02/22發出週知住戶,方案實施至今,尚無接獲住戶反映。聯繫該公司說明;為因應配合本社區財務作業,本年度合約自100年2月至100年12月止,費用每月均為19萬元﹙含稅﹚。有關已支付1月份合約款項,該公司惠請本社區依照原合約費用付款。
4.原生公園木棧道及姚黃區間木棧道修繕工程費用分攤事宜,案經擬函後分送
委員審閱,已於03/04發出。
5.服務中心大公日報表呈閱聯管會委員。本案自02月18日起實施。
6.聯管會決議工作執行事項記錄追蹤事宜。本案已將事項紀錄表格,呈交青水
區主委審閱。
7.網球場內四邊周圍的小排水溝加裝鐵蓋,籃球場有規劃設計,網球的球比籃
球小,更需要加裝鐵蓋。另地坪龜裂、倉庫門前積水、球場出口門下擋縫隙過大。本案於03/04惠請委員及大陸建設公司共同會勘完成。
8.查詢籃﹙網﹚球場探照燈用電瓦度數,以利計算使用者付費。本案已初步了
解籃網球場使用燈具組數及每小時約使用電度數計算。﹙附件1.籃網球場夜間使用須知﹚
9.為處理大公聯管會事務,敦聘「大公聯管會籌備律師」及「文件審閱撰寫律
師」事宜。本案經確認,委員訂於03/10 至宏義律師事務所,同時將青山鎮社區設備使用年限暨更新費用概估表呈閱參酌。
10.有關擒賊破案獎金撥發社區獎勵有功人員事宜。本案於03/04依各區坪數比
例回交完成。
服務中心工作執行報告︰
﹙一﹚                行政工作
1.後門活動柵欄門連動桿及6號電梯前門把故障更換乙案,呈交青水區
主委及二期一區主委審簽後請廠商進行施作。
2.顧及車輛行駛安全,由後門出至華城路龜背前道路右側區域,禁停車
事宜。本案經反映康橋交通組,已改善完成。
3.社區巴士第14班次13︰00行駛一期及二期,經確認各區完成後,將
公告及時刻表提交各區主任分送住戶,同時影印交社巴司機分送搭乘住戶。
4.時令進入三月,經理指示;因應颱風損害,要求各區主任請提早進行
防範作業。
5. 02/23大台北華城花里長來電服務中心表示事宜。
1﹚華城路第一階段拓寬工程於3月底左右完成。
2﹚有關新店市目前有69個里,2年內將重劃整合範圍﹙目前青山鎮
屬於下城里﹚,曾有聽到本社區住戶反映若併華城里範圍,對反映有關單位執行事務效率將提升,同時華城路為共同使用道路。基此,致電了解本社區意願。
6.呈委員會館場地租用流程表」及「租用辦法」審閱。並自即日起實施。
7.接獲大台北華城特區管理委員會﹙函﹚文,主旨︰能予華城特區各康
橋家長通行方便事宜。本文於03/10提交各區主委審閱。
﹙附件2-1.華城特區函文﹚
﹙附件2-2.非青山鎮社區住戶持有青山鎮車輛通行證﹚
8.反映事項處理︰
﹙一﹚一期一區F1住戶反映,協助補強建物前方柏油道路坑洞。本案
經廠商協助處理後,仍需加強,待好天氣通知再處理。
﹙二﹚青水區主任反映﹙臨﹚青山路人行道地磚破裂事宜。確認原有顏
色地磚已無庫存,目前已尋獲類似地磚,本案將擬簽呈辦。
﹙三﹚二期屠主任反映運動公園一棵樹木歪斜。本案已請華星處理完成。
﹙四﹚二期A145住戶欲於建物外施種5棵櫻花樹,與住戶說明於大公
區域植種程序,並通知二期屠主任先請與該住戶聯繫了解,以利反映管委會知悉。
﹙二﹚景觀維護工作
1.配合人工湖拱橋前步道旁設置蛇木板,避免周圍泥土沖刷覆蓋步道。
2.每月底前提供﹙次月﹚執行工作進度計畫執行。
3.運動公園喬木鋼索8條鬆動完成固定。
﹙三﹚清潔維護工作
1.使用高壓沖洗機清洗運動公園周圍人行步道。
2.要求日﹙月﹚工作執行注意事項︰
垃圾資源分類項目統計、青山路嚴禁置放垃圾、當日務須清運完成、大公環境清潔區域例行工作,中午前必須完成、09︰00前禁用高分貝器具,避免噪音干擾、圓形廣場6號及7號電梯各樓層擦拭落實。
﹙四﹚  機電維護工作
1.供水設備 : 88巷17弄大公給水管線漏水2/9完成開挖及將漏水接頭
重新處理後恢復正常供水。﹙完成﹚
2.供電設備 : GT1緊急供電系統ATS自動切換開關三相電壓保護器故
障,經請聯管會主席及顧問裁示後,於3/2購買更換完成恢復正常供電。﹙完成﹚
3.照明設備 :大門入口橋頭燈故障2/25已完成修護。﹙完成﹚
4.監視設備 :錄影機及攝影機及傳輸器清理擦拭,線路及控制開關檢
查。﹙完成﹚
5.污水設備 :污水管線清理及檢查,督導操作廠商針對,污水處理場各
機具保養維護,管路及控制系統檢查。﹙完成﹚
6.噴灌設備 :運動公園景觀水池旁噴灌幹管破裂,2/17完成修護。
7.大公緊急發電機2/10.24 檢測充電器功能,蓄電池電解液補充,機油
量及潤滑度檢查,並實施無載運轉測試,設備運轉正常。﹙完成﹚
8.後門入口電動伸縮門連接桿故障,經請聯管會主席及顧問裁示後完成
發包,預計3/8進場施作待完成後回報。
﹙五﹚安全維護工作
【統計日期:2/1~2/28日止(星期例假日天數計:13天)】
一、  人車進出社區換證管制:
    1.施工車輛:4,344張。
    2.訪客車輛:3,082張。
    3.計程車進出:1,178輛。
二、  接駁車檢查:
    1.住戶數:3,378人。
    2.訪客數:143人。
三、  康橋實驗高中進出車輛換證管制:
    1.家長:3,040張。
    2.施工人員:1,614張。
四、  2期3區施工管制:
    1.施工人員換證:3,575張。
    2.施工人員晚間加班:872人。
五、  取締各社區施工車輛、人員違規事件:7件。
六、  掛號郵件:
    1.接收:599件。
    2.退件:2件。
七、  各社區巡邏檢查反映(社區設備相關維護):115件。
八、  2月份各社區裝潢戶:計313戶(數據是以每日進入裝潢戶數統計)。
九、2月份(含春節假日期間)各社區住戶遠行:計141戶(數據是以
每日未返數統計)。
十、2月份上述一、二、三、四項數量合計:
    1.換證:15,798張,平均每日換證:564張。
    2.計程車:1,178輛。
十一、社區外圍設施維護檢查:
    1.2月實施外圍巡邏11次;社區外圍設施檢查,均無異狀。
    2.R1蓄水池與南汙側門、北汙安華哨側門、A135號至77巷10弄
外圍圍籬增設蛇蝮型刺絲網等工程,均於100.2.23日完工,並於100.2.24日配合大陸建設售後服務部實施初次勘驗,待施工廠商初驗缺失改善後,實施複驗。
十二、社區異常狀況:計7件。
1.0203日1341時,CE8住戶因身體不適,自行叫救護車送醫急救。
並由巡邏人員引導救護車,於1347時開放後門通行,並於1350時後門關閉。
2.0204日1020時,A007住戶跌倒,自行叫救護車送醫急救,並由
巡邏人員引導救護車,於1027時開放後門通行,並於1030時後門關閉。
3.0207日0910時一期巡邏人員發現二期A010住戶後方二樓屋外
大量漏水,中控哨通知機電值班人員鄧組長前往查看,並把自來水關閉,同時通知歐主任、並以對講機、電話、手機通知住戶家均無回應,2期中控隨即留言,並請巡邏哨巡視四周,發現大門未上鎖,後方一樓窗戶亦未關閉,按門鈴亦未回應,0918時通知歐主任與經理至現場,0923時經理、歐主任、徐組長按門鈴未回應,另通知頂城派出所協助,0935時,警方與經理、歐主任、徐組長陪同進屋,發現屋內二樓至地下室嚴重漏水,巡視地下室時,住戶走出來,因在睡覺未聽到所有聯繫電話,0950時狀況解除。回報該區主委。
4.0209日園林區A007住戶老人家喉嚨卡痰,呼吸困難,自行叫救
護車送醫急救,並由巡邏人員引導救護車至A007。
5.0222日1610時,大門哨通報警衛隊徐組長:大門1號橋頭前有
新聞媒體(非凡新聞台)記者拍攝,1613時大小公巡邏哨徐組長、梁定東與經理前往處理,經詢該媒體告知:A080住戶是否又購置一戶別墅,想做其專題新聞。但因說明不清楚,此事又為個人隱私,故於1621時經與記者溝通後,該媒體即離開社區大門管制範圍。
6.0227日2208時二期A056住戶家中保全發報,二期中控依緊急
狀況處理作業程序,通知巡邏至住戶家中查看,該住戶無人在家,經通知該住戶後,准許進入住戶院內察看後,無異常狀況,回報住戶與歐主任,解除狀況。
7.0228日2110時,B034住戶向二期中控反映,住家後方發現類似
不明人士持手電筒走動,因光線太暗無法辨識男或女。經二期中控呼叫各巡邏(大巡、一、二巡)立即前往查看與搜尋,同時呼叫A8哨(安華哨)特別注意與守候安華哨側門周邊動靜,另於2115時通知隊長與徐組長和王經理,2150、2200時齊隊長與徐組長陸續抵達社區加入協尋與路線現勘查看,查看與搜尋至2330時,並無發現任何異狀與可疑人員,齊隊長與徐組長同時指示,夜班幹部與A8哨、中控,加強該區域之巡邏與監視,尤以A8哨特別注意周邊動向,2350時齊隊長與徐組長陸續離去。0301日0930時,徐組長、齊隊長、經理陸續回到現場察看,均無任何被破壞與鞋印痕跡,1000時由機電人員調閱監視紀錄查看後,並無任何異狀與人員走動,經研判應為周邊住戶走動。
十三、勤務稽核:
二月份天鷹保全勤務中心無預警派員日夜督勤共計 11 次。
十四、人事異動:
1.異動:
(1)        隊員賈玉凱因不適任本隊勤務紀律之要求,已於100.2.6日辦理離職。
(2)        隊員葉家豐因不適任本隊勤務紀律之要求,已於100.2.8日辦理離職。
(3)        隊員郭子聰因不適任本隊勤務紀律之要求,於100.2.11日違反勤務
紀律,予以記大過二次免職解雇。
(4)        隊員何超倫100.2.24因表現良好,並擁物管證照,調升主任。
(5)        隊員潘禹任因不適任本隊勤務紀律之要求,於100.2.26日違反勤務
紀律,予以記大過二次免職解雇。
(6)        隊員萬進輝100.2.28日因家庭因素,辦理離職。
十五、其他:
1.0201日(春節假期前一天)1330於二期一區運動公園實施無預警緊
急狀況演習,課目『OOO住戶於社區內遭闖入歹徒挾持』,1330時於運動公園公廁按緊急按鈕,二期巡邏萬進輝於1332時到達發報區,經理與隊長發佈假設狀況,並測試二期中控與巡邏人員反應能力與通報、處理流程,同時測試支援人員到達時間與處置情形,測試結果,二期中控與巡邏人員均依緊急狀況通報流程通報各支援人員,另支援人員 (一巡、大公巡、機電人員、社區周邊主任等) 亦於2分鐘內到達現場,到達時間均合乎標準。本次演練,在無預警狀況實施下,惟對壓扣復歸不熟(現場教育訓練完成)外,團隊不分彼此下,主任、機電與隊員均能以支援現場為第一優先執行,處理流程均合乎要求與標準。
2.新北市警察局新店分局頂城派出所,於二期一區運動公園內設置
巡邏簽到簿,巡邏警員親自會簽,春節假期期間(2月1日晚間至2月7日早上),警用巡邏車進入本社區巡邏,共計37車次(平均每日6車次)。
3.0222、0223日齊隊長與王經理先期現勘A8哨周邊,安華路與北
汙沉砂池周邊一帶安全評估;0225日與大陸建設售服部再度現勘安華路與北汙沉砂池周邊一帶安全狀況,並規劃相關安全防護等措施。
十六、次月重大工作事項:
1.賡續要求勤務紀律與執行面落實,陸續檢討無法達成本隊勤務需
求者,以不適任隊員予以汰換更新。
2.針對進入社區接駁車檢查執行方式,賡續觀察,落實管制。
3.配合會館實施消防演練。
4.加強勤務教育與勤務稽核。
拾、執行工作報告討論︰
一、籃﹙網﹚球場探照燈用電瓦度數,以利計算使用者付費。
決  議:籃﹙網﹚球場使用者是否收費?採用何種收費方式?本案再議。
二、有關新店市目前有69個里,2年內將重劃整合範圍﹙目前青山鎮屬於下城
里﹚,曾有聽到本社區住戶反映若併華城里範圍,對反映有關單位執行事務效率將提升,同時華城路為共同使用道路。基此,致電了解本社區意願。
    議︰邀請華城里及下城里里長至聯管會進行聯誼,同時請服務中心確
認成立一個里基本戶數及本社區是否可行成立一個里。
三、大台北華城特區管理委員會﹙函﹚文,能予華城特區各康橋家長通行方便
事宜。
    議︰1.首先車證申請數量,以住戶車庫車位核算,另則具備持有資
格為區分所有權人、承租戶、長期居住社區之住戶。
2.本案公告請住戶收回,同時請各區主任協助執行,宣導作業時間5日。
3.有關康橋學校家長接送車繞行本社區情形,請行文一併並將
車號提供,以利康橋改善或將車證收回。
4.函復大台北華城特區管理委員會,說明本社區道路礙難開放提
供行駛至康橋青山校區。
四、青水區﹙臨﹚青山路人行道地磚破裂事宜。
    議︰請服務中心依報價單安排廠商進行修繕作業。
五、為維護人工湖生態,吳郭魚、烏龜…等易影響水質動物進行減量評估。
    議︰本案先行暫緩研討,為維護人工湖生態,仍請禁止捕撈及釣魚。
六、社區巴士方案實施住戶意見反映及如有年長住戶者欲乘車可否先致電中控。
    議︰請宣導社區住戶,社區巴士為公共交通工具,請住戶配合巴士
時刻表及請控制搭乘時間。
拾壹、議題討論:
一、青山鎮休閒會館營運事宜。
註︰本案目前已執行中,本次會議緩議。
二、青山鎮大公聯合管理委員會聘任法律顧問乙案。
註︰本案目前已執行中。
三、有關A8哨歸屬大公事宜。
決  議:1.有關凌雲區六號橋設置安全器材連線警示設施,待機電評估費
用提報,再行研討。
2.考量A8哨現場特性,請酌情評估擔任人員功能。
3.考慮A8哨設置位置及該哨周邊之安全性不可忽視,故自五月份
秀水區設置臨時哨後,再重新規劃設置位置。
4.經出席委員討論表決, 贊成A8哨四月納入大公編制分攤,為
避免本哨歸屬大公,相關安全措施則由大公負責,本會在此強調,對該處安全措施,仍請由大陸建設公司協助加強設置。
四、一期一區綠灣區入口前大公給水管線滲漏修復乙案。
    議︰顧及他處有相同情況發生,為確認大地因素或避免為施工品質
不良造成,本案請靜園區專業結構技師與大陸建設公司工程部討論。
建議事項︰1.為使會議研討及執行效力,爾後會議結束,請服務中心併同會
議紀錄行文大陸建設公司。﹙環湖區﹚
拾貳、臨時動議:
一、有關對講保全系統,由一期中控室至大門故障修繕事宜。﹙環山區﹚
    議︰該系統目前已有多方故障情事,請各區統計整理故障戶數,再
行與廠商協調如何修繕及費用,本案請王組長協助通知廠商。
二、大公區域範圍原無規畫種植花卉,應如何進行。﹙環山區﹚
服務中心說明︰倘若該區域原未有規畫植種花卉,則行提報會議裁示改善,如
有現成植栽則視環境區域依序移補植。
住戶周圍大公環境區域反映新增植樹,請將植種區域及樹種與數量提至該區管委會,經核後,再行彙報聯管會。
三、原生公園及姚黃區間帶木棧道使用年限「但書」事宜。
    議︰原生公園及姚黃區間帶木棧道使用年限依原先決議,其他設施如籃
球場、二期入口木棧道等,因使用年限沒有很久,就不需要再以使用年限限定,細節部分再行討論。
四、環山區四號景觀溪及1-10區木棧修繕事宜。﹙環山區﹚
    議︰木棧道扶手支條脫落,基於安全,有立即危險性部分,先請評估進
行修繕。

五、住戶飼養犬隻,發生互咬情事。﹙環山區﹚
    議︰請各區加強宣導中型犬﹙5公斤~15公斤﹚以上體型犬隻,外出時
務請捆繫狗鍊,避免寵物犬隻發生臨時性攻擊或其他危險性行為。
建議事項︰每次例會,請保全隊長將有關社區安全事務發生及執行情況彙報。
六、人工湖周圍步道青苔濕滑。﹙環山區﹚
    議︰請服務中心安排清洗作業時間。
七、本社區就讀康橋學校﹙秀岡、青山校區﹚交通車搭乘聯絡事宜。
    議︰考慮本事項監督管理及責任,請服務中心發通知,爾後聯繫確
認交通車等事宜,轉請由家長執行。
八、住戶建物圍牆周圍,於五號景觀溪植種櫻花樹事宜。﹙二期﹚
    議︰經委員討論,同意該戶﹙B145﹚植種5棵櫻花樹。
九、休閒會館「文化視聽中心」召開會議,場地使用付費事宜。
    議︰爾後凡大公會議進行使用該場地,營業時間內無需支付費用,
小公則依使用流程辦理租借。





拾叁、主席宣布散會時間22:05